2 月 2 日,广州市黄埔区发改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 ( 第一批 ) 的通知》。扫描文末二维码可查看政策原文。

一、申报条件
申请本补贴资金的企业或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 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
2.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 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一年内未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生态环境类犯罪;
4. 一年内未因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5. 符合国家、省、市、区信用管理有关规定且三年内没有被相关部门公示的失信行为。
二、申报事项
加氢站运营补贴:对 2022 年度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 30 元 /kg 的加氢站,予以 15 元 /kg 的运营补贴。每个加氢站销售氢气获得的各级运营补贴合计超过上述限度的,则超过部分不予补贴。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请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至 2023 年 2 月 19 日,各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 ” 政策兑现 ” 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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