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深圳龙岗区发改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龙岗区发展和改革专项资金关于支持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的关于氢能的变化包括:
新增第二章扶持范围汇总,新增针对储能领域、氢能领域、光伏领域、核能领域、新兴能源领域、安全节能环保领域关键技术环节
修改及新增第三章扶持标准内容,修改“第八条支持重点领域搭建应用示范场景”部分内容,细化储能、氢能、安全节能环保、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循环利用。

氢能相关具体为内容如下:第二章 扶持范围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氢能领域:碱性/固体氧化物电解槽、高质子传导性长寿命膜材料、高耐蚀碳纸、高效低铂催化剂、高导电导热气体扩散层、高压储氢罐体材料、固态储氢等关键材料领域;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碱性水电解制氢、固体氧化物电解水制氢、海水原位电解水制氢、核能高温制氢、光解水制氢、生物制氢、工业副产制氢等制氢技术领域;低温液态、固态合金、高压储氢、天然气管道掺氢及安全预警等氢储运技术领域;燃料电池、氢能发电、氢能化工等氢能利用领域;加氢站、氢能系统集成、标准与检测等配套支持技术领域。
第三章 扶持标准第六条 支持重点领域中试及产业化
(二)支持重点领域企业中试及产业化项目。
1.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领域企业开展薄膜太阳能电池(钙钛矿、自发电玻璃等)、固态电池(含新型正负极材料(磷酸铁锂、三元锂正极材料、石墨负极材料除外)、固态电解质、粘合剂、固态及半固态电芯(含液量<1%,能量密度>350Wh/Kg,充电速率>=3C)、制氢储氢(含PEM、AEM膜、电解堆等核心部件、电解水制氢系统)、燃料电池、核能、新兴储能产品生产制造中试及产业化项目。
第八条 支持重点领域搭建应用示范场景
(二)支持标准
2.氢能领域
鼓励开展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结合绿色建筑、产业园区、公立医院、大型数据中心等场景用能需求,探索开展备用电源、高温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等试点应用;鼓励发电厂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鼓励在旅游观光、海上执法、货物运输、消防救援、电力巡检、工业测绘等领域开展氢能动力船舶、无人机、氢燃料电池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HVTOL)等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鼓励开展天然气掺氢发电、城镇燃气管网掺氢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应用;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应用场景,给予投资额10%的补贴,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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