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申报指南。对符合本办法规定且同时符合大兴区其他支持政策的,按照“不重复支持”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月1日,北京市大兴区经信局发布了关于申报《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临空区、生物医药基地、大兴经开区:
为促进氢能产业集聚发展,现开展《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申报指南。对符合本办法规定且同时符合大兴区其他支持政策的,按照“不重复支持”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氢能领域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1.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申报方式,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
2.企业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官网”(www.bjdx.gov.cn)点击“产业大兴-政策服务-政策申报”,填写申报材料,经属地初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确保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完整性,由属地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并汇总本区域项目,填写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4.属地负责对申报房租补贴的企业,承租空间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5.属地负责对申报企业的入区协议履约情况进行审核,未签订协议的,需补签入区协议或承诺书。
请各镇、街道、临空区管委会、生物医药基地、大兴经开区汇总本区域内企业线下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两份,加盖骑缝章),于2024年3月22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区经信局309室,电子版刻盘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
2:《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申报指南
3:属地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所在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填报)
(联系人:路森;联系电话:010-89292021)
附件1: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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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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